(1)變形事故處理原則
1)碳素結構鋼在環境溫度低于-16℃,低合金結構在環境溫度低于-12℃時,不得 進行冷矯正。
2)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在加熱矯正時,加熱溫度應根據鋼材性能選定,但不
得超過900℃。低合金鋼在加熱矯正后應緩慢冷卻。
3)當構件變形不大時,可采用冷加工矯正和熱加工校正,當變形較大又很難校正時, 應采用加固或調換新件進行修復。
(2)變形事故處理方法
1)冷加工法矯正變形冷加工法是用人力或機械力矯正變形,適用于尺寸較小或變 形較小的構件。
采用錘和平臺為工具,適合于尺寸較小的零件的局部變形矯正,也可作為機械矯正和熱矯正輔助矯正方法。手工矯正是用錘擊使金屬延伸,達到矯正變形的目的。
2)熱加工法矯正變形熱加工法,我國目前采用乙快氣和氯氣混合燃燒火焰為熱 源,對變形結構構件加熱,使其產生新的變形,來抵消原有的變形。正確使用火焰和溫度是其關鍵,加熱方式有點狀加熱、線狀加熱(直線、曲線、環線、平行線和網線)和三角形加熱之分。熱矯正方法要根據實際確定,首先了解變形情況,分析變形原因,測量變形大小,做到心中有數;其次確定矯正順序,原則上是先整體變形矯正,后局部變形矯正,角變形往往先矯正,而凹凸變形又往往放在后矯正;第三確定加熱部位和方法,由幾名工人同時加熱效
果更佳,有些變形單靠熱矯正有困難,可以借助輔助工具外力來對適當部位進行拉、壓、撐、頂、打等,加熱位置應盡量避開關鍵部位,避免同一位置反復多次加熱;最后選定合適的火焰和加熱溫度。矯正后要對構件進行修整和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