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承板焊接檢驗的一般規定有哪些?
(1)質量檢查人員應按《建筑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)(JGJ 81一2002)及施工圖紙和技術文件要求,對焊接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.
(2)質量檢查人員的主要職責應.
1)對所用鋼材及焊接材料的規格、型號、材質以及外觀進行檢查,均應符合圖紙和相關規程、標準的要求.
2)監督檢查作業人員合格證及認可施焊范圍.
3)監督檢查作業人員是否嚴格按焊接工藝技術文件要求及操作規程 施焊.
4)對得縫質量按照設計圖紙、技術文件及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驗收檢驗.
(3)檢查前應根據施工圖及說明文件規定的焊縫質量等級要求編制檢查 方案,由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報監理工程師備案.檢查方案應包括檢查批的劃分、抽樣檢查的抽樣方法、檢查項目、檢查方法、檢查時機及相應的驗收標準等內容.
(4)抽樣檢查時,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焊縫處數的計數方法.工廠創作焊縫長度小于或等于1000mm時,每條熔縫為1處;長度大于10∞mm時,將其劃分為每300mm為1處;現場安裝焊縫每條焊縫為l處.
2)可按下列方法確定檢查批:
①按焊接部位或接頭形式分別組成批.
②工廠創作焊縫可以同一工區(車間)按--定的焊縫數量組成批;多層框架結構可以每節柱的所有構件組成批.
③現場安裝焊縫可以區段組成批;多層框架結構可以每層(節)的焊縫組成批.
3)批的大小宜為300-600處.
4)抽樣檢查除設計指定焊縫外應采用隨機取樣方式取樣.